【招标公告】2024年4月29日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连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名称
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
二、招标单位
连城县人民法院。
三、招标代理机构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四、招标对象
龙岩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内的拍辅机构(见附件1)。
五、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见附件2)。
六、投标人应作如下承诺
(一)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二)自觉服从人民法院的管理和监督;
(三)不得以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拍辅事务之外的活动;
(四)重大事项变更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与其拍卖辅助工作相关的竞买活动;
(六)遵守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信守保密和廉洁从业规定;
(七)委派专门工作人员到委托法院驻点;
(八)拍辅机构发现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或拟停止从事拍辅工作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人民法院提交解约申请,但仍须办理完成已受托事项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要求电子版(PDF格式)1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好后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封袋口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书,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龙岩本地住所证明;在龙岩本地没有住所,但已着手并将设立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的承诺书。
3.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拟派驻法院办公人员的信息;
4.有从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经历的,简述拍辅经历,以及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工作实绩报告,包括服务法院数量、上拍标的覆盖区域及数量、成交标的数量等;为法院提供拍卖辅助的成功案例,包括文本、照片,视频样本等信息;
5.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应标表(见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例如能证明公司有突出优势服务、特色服务的材料等。
(三)投标文件(纸质版)须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lccqjyw@163.com。接收投标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17:30,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或邮件邮戳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八、开评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00
2.开标地点: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连城县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
九、开评标流程
1.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招标单位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
2.由招标单位从连城县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类专家,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3.评审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围绕服务费用、派驻服务人员数量与资质、服务场所与设备设施、拍辅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最高分1家拍辅机构中标,同时确定分数次高两家为依次备选并出具评审报告。
十、中标拍辅机构公示
对经招标单位确认的中标拍辅机构及备选拍辅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日历天。
十一、其他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伍仟元包干向中标单位收取。
(二)中标后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依照服务协议开展工作,服务期限两年。
(三)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四)本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本次招投标遵循统一开放、实事求是、竞争有序的市场选择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恶意竞标、请托说情等违法违纪或违反行业道德规范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拍辅机构名单库资格,重新招标或进行递补中标。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连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7-8915321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西环中路8号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8039848961
邮 箱:lccqjyw@163.com
联系地址:连城县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
附件2:《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摘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