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连城连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025-2026年)采购项目
网上竞价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7月4日在权益云交易平台竞价选取连城连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025-2026年)采购项目供应商,标的具体情况、竞价资格、竞价方式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合同要求
1.项目名称:连城连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025-2026年)采购项目。
2.服务范围:西康住宅小区、百花金城小区、莲南小区公(廉)租房兼南前花园安置小区(一期)、莲冠花园、恒大悦澜湾、冠豸景苑D、E区、鹧鸪花园兼莲发大楼等。
3.技术和服务要求:
(1)小区生活垃圾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清运作业,每天清运次数按各小区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并确保按时将所有生活垃圾转运到政府指定的垃圾终端处理点。如遇天灾、检查等特殊情况,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增加清运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清运次数 |
清运要求 |
服务费限价(元/月) |
服务期限 (元/年) |
1 |
莲南公廉租房兼南前花园 |
每天清运两次(早上7:30前和下午17:00前完成生活垃圾等收集清运工作) |
对小区内垃圾投放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大件家私、绿化树叶等垃圾清运 |
2500 |
壹年 |
2 |
莲冠花园 |
3000 |
|||
3 |
百花金城小区 |
3000 |
|||
4 |
西康住宅小区 |
3000 |
|||
5 |
恒大悦澜湾小区 |
3000 |
|||
6 |
冠豸景苑D、E区 |
2500 |
|||
7 |
鹧鸪花园小区 |
每天清运一次(早上10:00前完成生活垃圾等收集清运工作) |
500 |
||
8 |
莲发大楼 |
每天清运一次(早上8:00前完成生活垃圾等收集清运工作) |
500 |
|
|
9 |
合计服务费金额 |
|
18000 |
216000 |
(2)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生活垃圾清运相关工作经验,用于与采购单位对接,负责各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调度、人员安排及各小区生活垃圾清运问题的协调与处理。
(3)成交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确须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4)成交人须采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专用的垃圾清运车辆,可吊挂倾倒240L等型号垃圾桶。
(5)垃圾清运管理应达到:制度完善、设备完好、保洁及时、卫生良好、管理到位、整治有序、文明作业、优质服务。
(6)保证垃圾清运所采用的车辆完好,正常运输;运输时遵守交规、密闭运输;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无垃圾飞扬,不超载、不加挂垃圾;严禁污水滴漏。
(7)垃圾清运过程中,由成交人指派工作人员负责挂桶,垃圾桶内垃圾收运完毕后,将空桶摆放整齐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无恶臭气味。
(8)垃圾收运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工作时间须正确穿戴反光衣等劳保用品。
(9)垃圾运输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违章驾驶。
(10)垃圾车的清运路线需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并按采购人规定的路线行驶。
(11)服务标准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12)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13)成交人在清运垃圾过程中,造成采购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并在五个日历天内恢复。
(14)清运作业如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成交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并承担所需的费用。
(15)成交人需服从与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
(16)成交人须承诺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或人员紧张等理由拒绝服务,若发生以上行为,愿意无条件解除本项目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17)若采购人发现成交单位作业人员每日作业后未及时清洁好作业场地的(场地有遗落垃圾、污水滴漏、垃圾飞扬,垃圾桶未摆放整齐的)每发现一次扣罚服务费200元;若采购人发现成交单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未按相关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反光衣等劳保用品的,每发现一次扣罚服务费100元;如成交人无故不作业(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除外)的,每发现一日扣罚服务费1000元,发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8)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整体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分为月度检查及抽查。检查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成交人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评价、合同价款支付以及其他奖惩的依据。
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月度考核表
项目 年 月
巡 视 内 容 |
分 值 |
检 查 情 况 |
得 分 |
备 注 |
||
垃圾 清运 |
1.根据清运次数及清运时间要求,垃圾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按时清运,不得偷倒、乱倒,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
9 |
|
|
|
|
2.垃圾清运不及时,或漏清每次扣0.5分;若因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积压并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7 |
|
|
|
||
3.装车过程:垃圾装车时(垃圾桶的上落)须注意安全,如有垃圾倒出,须及时清理,否则扣1分 |
8 |
|
|
|
||
4.运输过程:垃圾不得漏洒、污染道路,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
7 |
|
|
|
||
5.卸车过程:遵守垃圾压缩站规章制度,服从垃圾压缩站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好垃圾压缩站的工作,否则扣1分 |
7 |
|
|
|
||
6.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并服从采购人安排,做好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否则扣1分 |
7 |
|
|
|
||
7.车辆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垃圾压缩站收运设施正常使用的要求,车辆不得无证驾驶,否则扣1分 |
8 |
|
|
|
||
8.车辆性能良好,号牌清晰、车容车貌整洁美观,否则扣1分 |
6 |
|
|
|
||
9.装运完毕后对散落在地上的垃圾要清扫干净,发现一次,扣1分 |
7 |
|
|
|
||
10.一旦接到客户投诉,证实属于无故不装或少装的每次扣1分; |
7 |
|
|
|
||
11.垃圾分类亭发现有积水,亭内工具摆放不整齐,分类亭周边无清 扫的每次扣1分;垃圾车无清洗,每次扣0.5分;当月发现两次以上扣1分 |
8 |
|
|
|
||
其他 |
12.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雇用工作人员,报送采购人备案,如采购人检查发现成交人相应岗位用人不足,每缺少一名职工的每月扣1分 |
6 |
|
|
|
|
13.要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中不得与居民及路人发生争吵,如无故与他人吵架的,经发现或接到投诉,每次扣1分 |
7 |
|
|
|
||
14.教育司机和跟车工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平安行车意识及职业道德规范,在工作中发生与客服人员吵架、打架、盗拿财产等现象的,经证实,每次扣1分 |
6 |
|
|
|
||
合 计 |
100 |
- |
|
|
||
考核 意见 |
|
|||||
业委会签字(盖章): |
||||||
物业服务站 负责人: |
物业公司分管 生活垃圾清运负责人: |
|||||
乙方 存在 问题 整改 情况 |
|
|||||
乙方负责人: |
4.奖罚措施
月得分=各小区每月服务得分之和÷小区个数,采购人根据成交人每月的考核分数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成交人每月得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分~80分)、基本合格(79分~75分)、不合格(75分以下),并给予相应奖惩。
(1)对成交人的奖惩规定:
服务费处罚规定,按照下列比例扣除:
①成交人月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核拨当月服务费;
②成交人月得分89分~80分的,扣当月服务费3%的标准进行扣除;
③成交人月得分79分~75分的,扣当月服务费5%的标准进行扣除,同时对成交人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
④成交人月得分75分以下的扣当月服务费10%。
(2)终止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经考评,成交人连续三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5分或连续二个月考评得分低于7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责令成交人退出。
②如成交人聘任的生活垃圾清运人员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违背小区物业管理等行为,经查属实的。
③成交人非法转包、分包或以其它任何形式转分包的。
5.服务费最高限价:
1.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最高限价总价不高于216000 元/年、18000元/月(含税)。合同期内涉及新增(签订补充合同)或减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范围,合同价按实结算。
2.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价人可根据竞价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要求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竞价人对本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范围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作业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项目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采购人给予以补偿。
3.本项目实行以生活垃圾清运综合总价为结算基础的总价包工包料制(承包费用包含内容:包工包料包安全风险全包的方式,即承包总费用中包含各种直接和间接费用,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教育福利费、服装费、各项社会医疗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所有工具、机器、保险等等,以及在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等所有均包含在承包费中)。
4.本项目报价包含成交人完成本项目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5.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成交人应承担本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6.服务期限:壹年。成交人在竞价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天内投标负责人到采购人场地进行对接。
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百分比:签约合同价5%。说明: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退还方式:签订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凭缴交履约保证金凭据、合同和采购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如有处罚,应按规定扣除相应处罚后)无息退还。提交方式:成交人可以选择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
8.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成交人在次季度首月15日前提供前一季度的服务费专用发票(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9. 工作要求(具体以《连城连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采购合同》为准)。
10.其他:因成交人不按规定日期或拒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引起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委托人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
二、报名条件
1. 竞价者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竞价,否则相关报名无效。报名审查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竞价人是否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竞价人须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主要人员信息(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竞价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至少1份),须提供加盖竞价人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每份合同应提供1张相应发票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竞价资格(及限制性条件)认定由竞价人自行审查,因此产生委托人不予签订合同及其它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资质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恶意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违约处理,委托人可另行选取服务供应商。
6.本场竞价须三家及以上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的竞价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竞价人不得有异议。
三、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竞价会的竞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登录权益云交易平台办理竞价登记手续,同时将报名资料递交给我司,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件方式递交。
四、报名资料
有意参加竞价人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原件(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签订完整的承诺书;
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主要人员信息
4. 2020年1月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复印件及每份合同应提供1张相应发票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竞价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五、竞价方式
采用“权益云(https://www.unibid.cn/portal/pro/items.jsp?way=F )”或微信公众号“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络反向一次报价方式。
六、竞价保证金3000元转入我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1377 0101 0400 18263)。
七、向成交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时止。
委托人咨询电话:江女士 18359266892
连城产权联系电话:李先生 0597-8911670
邮箱地址:lccqjyw2025@163.com
网址:连城产权交易网(http://lcxcqjy.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