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连城工业园区企业员工食堂承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连城工业园区企业员工食堂承包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连城工业园区企业员工食堂经营选定承包人,欢迎有意愿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人”)参加,前来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名称:连城工业园区企业员工食堂承包项目
二、承包范围:园区企业员工食堂的膳食及服务(包括车间送餐和企业高管就餐部分),提供食堂承包经营场地面积1280.07平方米。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或食堂经营等相关类别。
2.申请人须有1名具备有效的厨师证的厨师及2名具备有效的健康证的服务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为准)承接过食堂服务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则没收其比选保证金;若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
注:以上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按无效申请人处理。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清晰、有效,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无效。即使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过程中乃至确定后,如发现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可废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承包方式
1.本项目食堂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方式。发包人提供厨房、餐厅、厨具、消防设施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餐具、送餐车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成交后双方核实现有资产移交清单,食堂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发包人所有。
2.发包人根据每平方米租金成交价按食堂实际使用面积收取承包人每月租金,水电费用由承包人缴交。
3.承包终止时,承包人要按照接收时的移交清单向发包人办理交接。
4.承包期内设备、设施发生老化、非人为故障等致使无法继续使用的,均由承包人负责维修、更换或添置。
5.承包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失,一律由承包人承担赔偿。
6.食堂经营中的所有原材料、辅料等由承包人负责统一采购和保管。
7.所有食堂的员工由承包人负责招聘、安排、调用。
8.严格按照企业员工的要求,按时开餐或送餐到指定地点。
五、承包年限:5年。
六、场所租金控制价:1元/平方米/月起租(租金按季度支付,由乙方转至发包人指定账户)。
七、履约保证金:20000元。中标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需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转入发包人账户,并与发包人讨论人员入场及合同签订事宜。
八、承包人入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九、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2000元。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00时00分将比选保证金2000元以转至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1377 0101 0400 1826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无效。
十、申请程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申请人可直接在连城产权交易网中查看并下载《比选申请文件》,网址:http://www.lcxcqjy.com/。
2、申请人根据《比选申请文件》要求提交入库所需的资料,于2024年2月18日9:30-10:30送至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连城县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工作人员。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
3、咨询电话:18039848961 谢女士
4、本项目参与比选的申请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5、潜在申请人应随时关注连城产权交易公众号、连城产权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
十一、评审办法
详见《比选申请文件》
十二、中标承包人公示
对经委托方确认的中标承包人进行公示,公示1个工作日。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