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号厂区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3 08:39   阅读934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号厂区(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审批【2019】1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工业园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连城县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号厂区,新建6幢标准化厂房、配套的办公楼、配电房、门房、消控室等土建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0340.14㎡(其中1号、2号、3号、4号、5号厂房建筑面积均为15221.7㎡;6号厂房建筑面积为9396.87㎡);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连城县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号厂区,新建6幢标准化厂房、配套的办公楼、配电房、门房、消控室等土建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0340.14㎡(其中1号、2号、3号、4号、5号厂房建筑面积均为15221.7㎡;6号厂房建筑面积为9396.87㎡)。(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492686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3 00:00:00至2022-07-15 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7-15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1号 楼2层,邮编:366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60225653,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八楼,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2555805/8911670,传真:/

联系人:江萍红、王健澎、陈丽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

联系电话:0597-31207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5层

联系电话:0597-26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