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2021年7月15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09:30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对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竞价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包含助力车、电动车等),约358台,详见《拍卖清单》,具体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起拍价:58400元 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竞价转让拍卖会时间: 2021年7月15日9:30时
竞价转让报名及拍卖会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报名及交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4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尽职调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3日
标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机动车予以拆解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拆解后材料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报废车辆整车出售。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逾期未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再行拍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报名参加竞拍时应提供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 1377 0101 0400 18263),报名参加的竞买人与缴交保证金名称要一致。
《拍卖会竞买须知》由竞买人自行访问中拍平台查阅。
联系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东路1号(中国农业银行7楼)
详情咨询电话:0597-2301659、0597-8911670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公开竞价转让文件
[项目编号:LC20210715-1]
转让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
报名截止时间:2021 年7月14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公开竞价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9:30时
公开竞价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联系电话:0597-8911670
联系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东路1号(中国农业银行7楼)
网 址:www.lcxcqjy.com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六月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车辆一批竞价转让文件清单
1.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车辆一批竞价转让特别规定》
2.拍卖会竞买须知
2.1承诺书
2.2拍卖清单
2.3搬迁承诺书
1.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车辆一批竞价转让特别规定
特别提示: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定
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委托人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本次竞价转让拍卖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买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拍卖、报名的时间、地点:
竞价转让拍卖会时间: 2021 年7月15日9:30时
竞价转让拍卖会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报名及交保证金时间:截止至 2021年7月14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尽职调查时间: 2021 年7月12日至 2021 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597-8911670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包含助力车、电动车等),约358台,详见《拍卖清单》,具体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标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机动车予以拆解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拆解后材料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报废车辆整车出售。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逾期未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再行拍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拍时应提供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因标的的特殊性,移交数量以移交时现场为准,实际移交数量的减损,不调整成交价和佣金。
4、成交后买受人另行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搬迁履约金,搬迁结束并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同时经委托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竞价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前提下,以价高者得为原则。
四、转让形式
采取公开拍卖转让方式。详见《拍卖会竞买须知》。
五、转让标的起拍价
起拍价:58400元
六、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 20000 元
2、竞买人必须在2021年7月14日17时之前交清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 1377 0101 0400 18263),报名参加的竞买人与缴交保证金名称要一致。
3、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将于竞价转让拍卖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竞买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的佣金(含产权交易服务费,下同)等相关费用,剩余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八、竞买手续
1、有意参加竞买人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应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1)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2、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拍平台报名,确认相关竞买文件。无法及时登录注册的应提前征得拍卖人同意。
3、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同其已经完全认同竞买文件及其附件等标的有关的相关文件。
4、在竞价转让拍卖会前如委托人撤回竞价转让标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买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九、竞价程序
根据《拍卖会竞买须知》要求执行。
十、佣金
买受人竞得转让标的后,须向我司和龙岩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共支付总成交价的5%作为佣金,佣金可直接在竞买保证金中抵扣。本文所述佣金、交易佣金均包含产权交易服务费。
十一、付款方式
根据《拍卖会竞买须知》约定执行。
十二、税费承担
根据《拍卖会竞买须知》约定执行。
十三、竞价转让拍卖标的移交
根据《拍卖会竞买须知》约定执行。
十四、违约责任:
1、竞买人应价后反悔的,或者买受人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竞买人或买受人向我司和龙岩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将标的收回另行处理。
2、买受人未按本规定支付标的转让款、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将标的收回另行处理。
十五、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竞价转让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下进行的。
2、竞买人必须遵守本特别规定,并受此制约。
3、竞买人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提交有关文件。应自行承担看样、报名、尽职调查过程等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4、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了解竞价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完全接受本《特别规定》各条款的规定(含竞买人违约条款)和竞价转让条件,对自己参加竞价转让拍卖活动的行为完全负责。
5、本次竞价转让拍卖会的所有应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6、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应价竞买,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7、竞价转让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com.cn)、连城产权交易网(www.lcxcqjy.com/)上发布,请竞买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我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竞买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8、有需要通知事项时,竞买人确定身份证载明的地址或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为竞买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可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拍卖人。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十六、特别提请注意事项:
1、我司已将知悉的与标的转让有关的情况(含瑕疵部份)全部体现在竞买人领取的材料上,转让标的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2、竞买人只有在充分理解本次转让拍卖标的以及与本次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竞价。竞价拍卖成交后,我司不对竞价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降低成交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2.拍卖会竞买须知
[项目编号:LC20210715-1]
龙岩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拍卖标的,特制定本须知将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拍卖人视所有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已完全了解须知并愿意遵守执行。
一、公开拍卖、报名及展示的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9:30时
拍卖会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报名及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7月14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报名地点:龙岩市高岭土大厦8层(可直接登录中拍平台报名)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7月12-13日(预约看样)
拍卖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597-2301659 联系人:曹小姐
二、拍卖标的: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包含助力车、电动车等),约358台,详见《拍卖清单》,具体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起拍价:58400元 竞买保证金:20000元
标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机动车予以拆解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拆解后材料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报废车辆整车出售。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逾期未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再行拍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拍时应提供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竞买资格:
1、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前需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登录中拍平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报名及竞买保证金:
1、符合前述条件的竞买人,应于2021年7月14日17时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存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拍平台报名,确认相关竞买文件。无法及时登录注册的应提前征得拍卖人同意。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缴款人本人账户。
3、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拍卖佣金(含产权交易服务费,下同),如有剩余,由拍卖人将剩余部分转付给委托人抵作部分成交款,如不足抵扣拍卖佣金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二日内付清。
五、竞买保证金、佣金及拍卖成交款的交付账户
1、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及拍卖成交款存入拍卖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 1377 0101 0400 18263),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上账户时,交款单中“款项来源”或“用途”一栏内须填写“****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必须从本人或单位的银行账户采用转账、电汇、网上汇款等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或直接在银行现金缴款到指定账户,不得以他人名义代缴,不接受ATM自助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否则拍卖人可以视其缴交竞买保证金行为无效。
六、拍卖规则:
1、竞买人报名后,拍卖人为竞买人激活参拍账户。拍卖会开始前十分钟,竞买人应凭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到中拍平台,在2021年7月15日上午9:30开始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拍卖会按规定的时间开始,若竞买人未及时登录竞价平台或未登录竞价平台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利。
3、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方式采用在互联网上电子竞价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为有保留价拍卖。拍卖师在平台宣布开始竞价后,竞买人在中拍平台输入价格进行应价,价高者得。竞买人在平台每一次输入的应价,都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4、在规定的拍卖时点截止后,最高应价超过或达到保留价成交,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前来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文件。如逾期未签署,视买受人根本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逾期2日后委托人有权另行拍卖。
5、拍卖前委托人有权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买人对此不得有异议,拍卖人和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充。
6、买受人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拍卖成交价款,都必须按规定成交款存入指定帐户,并得到确认后,方能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品的过户或移交手续。
7、竞买登记时竞买人应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确保竞买保证金已缴纳到拍卖人的指定账户,并自行履行审查义务,如上述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或竞买保证金未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将被取消竞买资格同时视作竞买人的恶意竞买行为,拍卖人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中均未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
9、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悉标的的所有风险、瑕疵,表明是竞价人在独立判断标的事实、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后的自主交易,其愿意独自承担因其判断失误而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或风险。
10、拍卖师的决定权:①、拍卖师有权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宣布对标的重新制定起拍价等事项;②、拍卖师有权代表拍卖人决定标的的加价幅度,拒绝任何无效报价,倘若拍卖会的现场竞价出现争议,拍卖师有权宣布标的重新拍卖。
11、规则的修改:拍卖人可以通过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宣布的方式,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12、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3、网上竞买风险提醒:
鉴于互联网、中拍平台的特殊性,同时出于对网上竞买人负责的态度,拍卖人郑重提醒:网上出价存在多种风险(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平台故障),网上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14、竞价时间、限时时间的特别说明
网络拍卖的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第二阶段“限时竞价时间”。拍卖师可根据报名及现场情况自行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出价,竞买人可按照网络页面中设置的竞价阶梯加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但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最小竞价阶梯。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倒计时时长延长60秒,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倒计时时间结束,标的拍卖结束。
15、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同时采用《中拍平台拍卖规则》,请竞买人在中拍平台仔细阅读。《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没有规定或本条规则所约定的内容与《中拍平台拍卖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则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16、网络平台竞价的竞买人应自行保障竞价过程中电脑及网络的通畅,竞价过程中如因竞买人所使用电脑或网络中断或因其操作不当、失误导致竞价失败,与拍卖人无关。
17、竞价过程中,如果出现出价异常情况,拍卖师有权暂停拍卖会,在暂停时间内,竞买人自行离开电脑与拍卖人无关,待拍卖师排除故障或落实实际情况后重新开始,竞价可以继续进行。如竞买人有严重背离价格等恶意乱出价行为,将被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18、因中拍平台在竞价当日无法正常登录使用,本公司将改为在本公司拍卖大厅进行现场举牌竞价或择期另行拍卖。
七、税费及佣金:
1、标的出售所产生的所有税收及费用(包括不限于所得税、交易费、搬运费等)都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提供发票,仅提供成交金额收据。
2、竞买人自行承担参加拍卖会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用、财务费用等)。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我司支付总成交价的5%作为佣金。以上约定佣金应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付清(可以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取),佣金未按期付清的,视成交人根本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买受人无权领取标的物,同时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追缴该佣金。
4、平台软件使用费: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通过中拍平台线上支付相应平台软件使用费(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千分之一点五),买受人凭缴费凭证与拍卖人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八、付款方式:
1、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余款转为部分成交款,其余款项应在5日内付清。若逾期缴纳成交款,视买受人为根本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委托人有权另行拍卖。
2、成交后买受人另行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搬迁履约金,搬迁结束并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同时经委托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标的移交:
1、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价款(包括搬迁履约金)及佣金,并且签订《搬迁承诺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手续与委托人办理标的交割。
2、买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独自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部责任。
3、买受人未付清全款(包括搬迁履约金)或未签订《搬迁承诺书》,不得对物资进行搬迁。
4、买受人应自行搬迁和运输,在搬迁和运输标的物过程中,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规范操作要求,遵守委托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包括人身、消防责任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因标的的特殊性,移交数量以移交时现场为准,实际移交数量的减损,不调整成交价和佣金。
6、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即2021年7月25日前)搬迁完毕,若逾期仍不能搬迁完毕,则剩余物资视同放弃,任由委托方处置,所交的搬迁履约金不予退还。搬迁过程中所涉及的装卸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及提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提货地点:为标的展示地。
十、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倘若出现如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一、部分或全部),都将构成根本性违约,拍卖人有权根据《拍卖法》及其它相关法规之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买受人已支付竞买保证金及应委托人要求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因拍卖产生的佣金损失(含买受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与买受人违约产生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都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的,则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另行向买受人追偿:
1.1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以及其它约定款项。
1.2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搬迁承诺书》以及其它文件。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拒收有关文件、函件,或怠于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等。
1.4违反本竞买须知及拍卖规则约定的其他行为的。
2、若因拍卖标的特殊原因造成拍卖合同无效的,拍卖人仅负责无息退回拍卖佣金,买受人同意不予追究拍卖人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本须知所述佣金、拍卖佣金均包含产权交易服务费。
2、本次拍卖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或承诺,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真伪、品名、单位、规格、数量、质量、年限、结构等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质量、品名等标的状况与实际有差异,或者介绍的其它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及拍卖佣金均不作调整。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同意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受让。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受让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参加拍卖会说明在标的物展示期间已看样并充分了解认可标的产权、相关费用、办理变更手续和瑕疵状况等与标的物相关的一切情况,同时对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本人承担。
4、买受人在搬迁的过程中不得破坏委托方的房屋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设备,不得盗窃委托方的其它财产,否则所交的搬迁履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置标的物,并独立承担安全、环保和法律责任。
6、所有标的从移交之日起发生的所有安全、经济、法律责任都由买受人承担。
7、对因委托人未尽瑕疵告知义务或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及时移交或无法移交而导致解除合同或合同无效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即视为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8、如遇委托人在拍卖前撤回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不得有异议。
9、通知方式:竞买人确定身份证载明的地址或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为竞买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可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拍卖人。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10、竞买人报名参拍,即视为已对本竞买须知各条款及附件内容作了全面的理解,且应竞买人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竞买须知及附件的相应内容做了说明。竞买人报名参拍是在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所有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物现场认真查勘,对标的现状满意,已行使了知情权,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点击出价即视为其同意本竞买须知各条款的权利义务,并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成交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移交时间长或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竞买须知及其附件内容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拍卖标的重要文件
上述拍卖标的现有相关文件有:2.1《承诺书》、2.2《拍卖清单》、2.3《搬迁承诺书》。
龙岩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2.1承诺书
龙岩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本方就参与贵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 9:3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举办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包含助力车、电动车等),约358台,详见《拍卖清单》,具体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以下简称“本标的”)拍卖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本次拍卖标的《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本须知的内容参加本拍卖标的拍卖活动。
二、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竞买须知》,贵公司对于该须知中的重要条款和贵公司的免责条款均已详细说明解读,本人已全面理解和认可该须知的所有条款,且无异议。
三、本方已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贵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如产权证明、相关合同条款等),对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本方已亲赴标的物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承诺方签章:
年 月 日
2.2 拍卖清单
序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型
车号
备注
1
H0329471
70A04801
HJ125-8
闽FHX3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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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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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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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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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8
前牌HG21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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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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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连城0209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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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125-7
闽FHY05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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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4186
JN125
9
904958
YAMAHA
闽FSA87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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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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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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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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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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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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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90A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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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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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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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0024
踏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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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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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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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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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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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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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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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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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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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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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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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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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板车
28
HJ10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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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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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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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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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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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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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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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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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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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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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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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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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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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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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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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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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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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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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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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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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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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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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HJ125-8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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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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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HJ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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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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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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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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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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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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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25-5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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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125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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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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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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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125-42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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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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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00
91
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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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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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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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48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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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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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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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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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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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04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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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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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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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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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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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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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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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10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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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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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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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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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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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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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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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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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9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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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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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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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90-3B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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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125-2B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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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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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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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1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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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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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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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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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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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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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2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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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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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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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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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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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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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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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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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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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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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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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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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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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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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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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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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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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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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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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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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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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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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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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100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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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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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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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FRK636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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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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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125-C
闽FHW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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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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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板车
闽FR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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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1912
J032816
踏板车
闽F753CN
224
NF125T-3A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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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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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12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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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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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4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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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电动车
230
电动车
231
23184
电动车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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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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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532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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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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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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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牌TL630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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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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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245
10006004
C10101778
助力车
246
121075
A40302
HJ125
闽FNH443
247
C045787
9640029813
GN125
闽FHK663
248
12058257
1512571
助力车
249
2002749
SDH100-41
250
C7723652
SL110-6
251
025037
HJ110-A
闽FHV620
252
111015175
3890
助力车
前牌HX611
253
0161477
102507
YMH250
254
06A03471
JL90
前牌HU126
255
QJ125
256
75701170
17445
LF125
闽FH2896
257
0116009
DY100
闽FNA628
258
HJ125T
闽FHY675
259
6100261
电动车
连城05685
260
GS125
前牌HN099
261
13001651
电动车
262
HJ125
263
3601017
2381755
GN125
264
7409245
71366747
HJ125
闽FHZ975
265
95121386211133
电动车
266
218260
JL100
闽FJY842
267
0376708
LF100
前牌64632
268
50552135A020113
电动车
269
9919266
DY90
闽FH1172
270
1086725
A104A6A06821
助力车
271
11046432
71256
FK125
闽FRP816
272
电动车
273
163000
电动车
274
6437115
助力车
275
05052130127
电动车
连城28331
276
助力车
277
13301308
WY110
前牌HE910
278
7A02508
19871001098
WH100
闽FHZ589
279
13074824
4721184
助力车
前牌SX802
280
0814557
48CC助力车
281
65145143
SDH100
闽FHW745
282
0114640
DY100
闽FNK482
283
032209
11038101
GN125
闽FR1074
284
93549437
332
DY125
闽FNX230
285
电动车
连城25322
286
15043598
00508
LY125T
闽FHG933
287
A0000643
助力车
连城10103
288
061403
3296801
TH90
闽FG1988
289
9515502
SDH100
290
0457103
DY90
闽F1156F
291
146162883122585
电动车
292
1312402152
电动车
293
电动车
294
122421320912396
电动车
295
080520659
682
GS125
296
06A03503
DY90
297
3042196
3155667
SDH125T
298
170150182
10000925
助力车
闽F016AW
299
11201420
DW125
闽FR1950
300
09574772
490090156
YB125
闽FMQ853
301
电动车
302
15083278
助力车
303
0505210820
GS125
闽GS0118
304
585221106408051
电动车
305
064155
E101957
HJ125T
闽F64612
306
D0344140
DY90
闽FTJ414
307
140600227
助力车
308
165081857
1031857
助力车
309
JJ508352
4J0003080
ZF125T
310
3821100022144
电动车
311
301500
A00141
助力车
312
1738
000589
助力车
闽FQG768
313
06025691
电动车
连城22508
314
1400478
140530
助力车
315
150946754
0009739
助力车
316
140145101
0001503
助力车
317
CN012751
HJ125-8
318
06A116822
GN125
闽FR2987
319
C030114
B1020014996
GN125
闽FUR625
320
FB062127
8D0001638
JL100-3
闽FHS756
321
0405255029
GS125
闽FHD012
322
B11120687
2B1002671
助力车
323
05F90461
JF0362000012
DF125
前牌HB513
324
12055542
XDZ125
闽FR2016
325
00006943
0005422
XS125
闽FH9889
326
10C2885
9A1024946
WH100
327
1027099
电动车
连城01616
328
05H01611
051080442
WH100
闽FHN868
329
160221435100862
电动车
330
170150613
CJ395ER020115
助力车
331
000821801320944
电动车
闽FGN518
332
185121802029808
电动车
333
8J0052601
80D8151479
助力车
新罗F6381
334
23681
电动车
连城23681
335
801902
电动车
336
A04005004
100198
助力车
337
200419
助力车
338
10162781
092880
助力车
339
90L1026
CJ9041L1018
助力车
340
SL125
闽GR5031
341
03034328
DY100
闽FH1847
342
7D01917
771019091
助力车
343
D183125
电动车
344
369046532
电动车
345
48700803152
电动车
连城06913
346
05256624
DY90
闽FHQ378
347
09031950
W15718
助力车
348
E0287
1000039
SL125T-9
闽FR8018
349
1520970086
电动车
350
585220930320211
电动车
连城26310
351
1311435
0004560
助力车
352
40403040
20140407060
助力车
353
F0085300
72913
GN125
354
36800526
0027785
HJ125
355
37703494
3002199
GS125
前牌H5443
356
350105157
GN125
357
05A59054
165
DF125-3
前牌68172
358
03401419
3D000581
FT125-21
闽FR6463
2.3搬迁承诺书
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人(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拍卖,竞得贵单位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本公司在搬迁过程中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独自承担消防、环保、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部责任。
2、在搬迁过程中,按照安全与环保的要求规范操作。
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机动车予以拆解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拆解后材料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报废车辆整车出售。并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贵单位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逾期未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按违约处理,贵单位有权收回标的再行拍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本人(公司)承担。
4、按照贵单位的要求进行搬迁,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搬迁完毕。
5、在搬迁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盗窃其它财产。
6、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如发生任何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包括人身、消防责任事故等),由本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方和贵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本公司自愿交纳人民币1万元作为搬迁履约金,如违反以上第2、3、4、5条,该搬迁履约金归贵单位所有。
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