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一)

时间:2026-08-26 10:07   阅读43次


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8250801801680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6年8月7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4.1.3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除按闽建建〔2018〕36号、闽建建〔2018〕37号文件规定可以正常变更原因外)需要更换,已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壹拾万元支付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已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监理人员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叁万元支付违约金。4.1.4总监理工程师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壹拾万元支付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人民币暂按叁万元支付违约金;若监理人未在委托人要求的限期内整改,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通报备案。”修改为

“4.1.3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除按闽建建〔2018〕36号、闽建建〔2018〕37号文件规定可以正常变更原因外)需要更换,已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人次按人民币万元支付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已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监理人员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叁仟元支付违约金。

4.1.4总监理工程师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壹万元支付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人民币暂按叁仟元支付违约金;若监理人未在委托人要求的限期内整改,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通报备案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26年9月10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均作相应的调整。

三、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