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连城县天泉湾酒店矿泉水采购项目
网上竞价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20日上午10:00在连城县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竞价选取连城县天泉湾酒店矿泉水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标的具体情况、竞价资格、竞价方式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合同要求
1.项目名称:连城县天泉湾酒店矿泉水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委托人指定场所,具体包含两处经营主体,①连城县天泉湾酒店运营有限公司,坐落于福建省连城县新泉镇北村榕河路26号②连城县天泉湾酒店运营有限公司莲峰分公司,坐落于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大坪村廖屋山路33号莲嘉小区8幢。
3.采购内容: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1 |
冠豸山天然矿泉水 |
550ML*12瓶(膜装) |
件 |
28000 |
7.8 |
218400 |
|
2 |
冠豸山天然矿泉水 |
17L(桶装) |
桶 |
3000 |
10.3 |
30900 |
|
3 |
冠豸山山泉水 |
18L(桶装) |
桶 |
3000 |
7 |
21000 |
|
合计: |
270300 |
|||||
4.服务期限: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2年,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年供货期满、全部款项结清且所有质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柒万零叁佰元整(¥270300.00),竞价人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增值税、运输、包装、装卸、产品检测、售后质保、人工等全部费用,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款项。本清单数量为预估暂定量,仅作为报价测算依据,实际供货量按酒店经营需求动态调整,实际供货未达预估总额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索赔。如需采购清单外饮用水类产品,同类产品参照清单单价执行;无同类参照的,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市场询价后确定单价,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6.供货、质量及验收技术要求:
(一)供货交付要求
①采购人下达供货需求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须在 5 日内完成足额送货至指定地点,满足酒店客房、公共区域日常用水需求。
②供货产品为全新未拆封原厂产品,严禁私自拆封、加装配件;包装完整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相关规范。
③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产品品牌、规格、包装材质。
(二)产品质量标准
①所有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厂家出厂合格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②产品质保期为生产出厂后 6 个月,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含采购人使用、保管不当),供应商免费更换;无法更换时采购人可退货,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
③采购人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送检,检测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内,无需另行付费;若水质、卫生、规格检测不合格,视为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因产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
(三)现场验收要求
①货物送达后采购人当场组织验收,供应商须派员到场配合,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证明等全套资料,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单据;供应商无故缺席验收,视为认可采购人验收结果。
②验收不合格货物,供应商须 5 日内无条件更换全部合格产品。
(四)履约与违约管理
①供货逾期:每延期一日支付 100 元违约金,逾期超10日,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②货物规格、品牌、品质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应商需在限期换货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③严禁分包、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④供货产品如被认定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供应商全额退还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五)其他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负责货物交付验收前的保管工作,制定合理供货计划,接受采购人质量、进度监督。
②因地震、洪水、台风、政府管控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供货,供应商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并于 15 日内提交官方证明材料,双方协商延期、部分履行或免责。
7.验收方式:现场清点验收 + 抽样送检,验收标准执行国家食品安全规范、合同约定、厂家产品质量标准。
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成交总金额的 10%。成交供应商可选择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国企担保保函形式,于合同签订前足额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全部供货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后 28 个日历天内无息全额退还。保函需支持互联网官网无授权核验真伪,保函文本标注官方核验网址。
9.付款方式: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支付方式:按季度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委托方根据成交人实际供货情况据实结算货款。 实际结算原则:本季度经委托方验收合格的矿泉水实际供货数量×中标固定含税单价;中标单价合同履行期内不作调整,供货数量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到货验收单据为结算依据。 成交人完成全部供货,货物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成交人足额提供对应发票后,委托方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
委托方付款前成交人应提供与支付期次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人未按要求提供合规发票的,委托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成交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够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竞价人或个体工商户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竞价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竞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装卸及售后能力;
(3)本场竞价须三家及以上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的竞价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竞价人不得有异议。
三、报名方式
参与本次竞价会的竞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登录连城县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竞价登记手续并需支付平台使用费100元,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交易平台。
(https://lcyjy.enjoy5191.com/home)。若因系统原因无法上传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件(邮箱地址:lccqjyw20251@163.com)的方式提交。
四、报名资料
有意参加竞价人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原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完整的承诺书(详见《网络竞价须知》附件);
(3)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凭证;
(4)填写报价的分项报价表;
(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竞价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连城县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lcyjy.enjoy5191.com/home )”网络“反向一次性报价、价低者得”的交易方式,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同等价格时,以报价时间优先)确定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人。
六、竞价保证金3000元转入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七、向成交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0时止
委托人咨询电话:邱女士 19805978729
连城产权联系电话:李先生 0597-8911670
邮箱地址:lccqjyw20251@163.com
网址:连城产权交易网(http://lcxcqjy.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