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一)
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801634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6年6月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补充的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 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格式)-条款号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中:
“注:上述工程设计费为暂定价,最终以经以连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评审结论书的金额(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基数并按上述计算过程(浮动幅度值、系数取值保持不变)进行调整且最终结算设计费不得超过82.873万元。工程设计费包含专家咨询等费用。”
修改为:
“注:上述工程设计费为暂定价,最终以经连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评审结论书的金额(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基数并按上述计算过程(浮动幅度值、系数取值保持不变)进行调整。工程设计费包含专家咨询等费用。”
2. 招标文件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3节 技术文件-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1.2设计图纸中:
“投标人的设计图纸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环境关系图、总平面、主要平、立、剖面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透视效果图等。”
修改为:
“投标人的设计图纸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彩色总平面图。”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