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2025年12月12日连城县城区市政园林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联合体成员征集公告
连城县城区市政园林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联合体成员
征集公告
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连城县城区市政园林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联合体成员进行征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城县城区市政园林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联合体成员征集。
2.项目地点:连城县。
3.最高控制总价:53338663.158元(17779554.386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应征人应提供:(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征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时,只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应征人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未按照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三、征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连城县城区城市市政绿化一体化项目,包含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市政零星维护、路灯维护管理,城区广告牌拆除与维护等,同时需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如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征集截止时间及文件送交地点
1.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11:30,应征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收。
2.应征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北路1-62号(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文件需要装订成册
密封袋上还应写明应征人名称、联系方式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征文件逾期送达时,征集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地址将申请文件原封退回。
六、征集确定方式
本次征集根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对应征人进行评分,确定得分最高的1名应征人与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项目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连城产权交易网(http://www.lcxcqjy.com/)上发布。
八、关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事宜,请与征集人联系
征集人: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连城县莲峰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60225653
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附件: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确定得分最高的应征人为联合体成员。如出现并列最高得分的,则由征集人议定。
满分(33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项目负责人 |
3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只计取该人员评分最高的一项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具有园林或市政相关中级职称)的基础上:(1)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加1分;(2)具备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5分;(3)荣获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加0.5分或荣获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加1分;(4)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0.5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人员:1、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2、业绩证明材料是指:项目负责人履历表、业绩合同(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技术负责人 |
3 |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只计取该人员评分最高的一项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具有园林或市政相关中级职称)的基础上:(1)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2)具备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5分;(3)荣获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加0.5分或荣获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加1分;(4)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0.5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人员:1、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2、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技术负责人履历表、业绩合同(合同需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其担任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现场管理人员 |
3 |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管理员的情况进行评价(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只计取该人员评分最高的一项得分):(1)园林绿化养护现场管理人员(4名)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基础上,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2)市政零星维护现场管理人员(2名)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具备工程建设或市政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基础上,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1、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片区负责人 |
3 |
投标人拟派片区负责人同时具有以下荣誉的,(2人,每人只计1次,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只计取该人员评分最高的一项得分),本项满分3分。 ①获得过市级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会议(或会晤,或峰会)服务保障荣誉证书的得0.5分;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会议(或会晤,或峰会)服务保障荣誉证书的得1.5分; ②获得过市级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的得0.5分;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得1.5分。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上述荣誉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安全负责人情况 |
3 |
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只计取该人员评分最高的一项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基础上:(1)增加1名安全负责人,且该增加人员具有应急管部门颁发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加1分或具有应急管部门颁发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加2分;(2)增加的安全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人员:1、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2、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安全负责人履历表、业绩合同(合同需体现安全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技术工人 |
3 |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工人(3名,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有重复,只计取该人员评分最高的一项得分):(1)具备高级技术工人证书的(高级花卉工或高级花卉园艺师或高级绿化工)得0.5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上述技术工人在市级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的,每提供1人加0.2分,最多加0.6分;或在省级或以上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的,每提供1人加0.5分,最多加1.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上述技术工人中至少有1人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加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1、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投标人体系认证情况 |
3 |
投标人在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份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3分。 每个认证须同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平台(http://cx.cnca.cn)官方网站上查询显示该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荣誉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或表扬日期为准)在安全方面因表现良好获得市级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表彰或表扬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提供3个;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市)及以上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表彰或表扬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提供3个。本项满分3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表彰证书或牌匾复印件或表彰文件复印件,需体现投标人名称,若未体现投标人名称的,需附上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
|
项目业绩 |
3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合同服务范围/内容须包含市政维护或绿化养护)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有效复印件:1.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2.中标通知书;3.合同文本;4.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文件(服务评价为优秀或者满意),否则不得分。 |
|
智慧管理系统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市政或绿化相关(发明名称须包含”市政“或“绿化”相关的内容)专利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上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权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权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技术能力 |
3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级园林绿化相关的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荣誉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多提供3个;投标人在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市)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的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荣誉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提供3个。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表彰证书或牌匾复印件或表彰文件复印件,需体现投标人名称,若未体现投标人名称的,需附上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