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公开竞价招租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北大西路、彭坊桥路等部分房产

时间:2025-08-14 17:37   阅读315次

竞价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09:30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采用正向一次性报价的方式公开竞价招租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北大西路、彭坊桥路等部分房产(详见《竞价招租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无意向人竞租,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所有标的竞租成交止或另行公告。

竞价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价时间:20258269:30至9:50止

看样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21-8月22日(预约看样)、标的所在地

看样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97-8930125 黄先生,0597-8911670 李先生

报名截止时间:202582517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联系电话:0597-8911670   李先生

联系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

保证金缴交账户: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1377 0101 0400 18263(报名参加的竞价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竞价招租清单(项目编号:ZZ20250826)

序号

出租标的

建筑面积
约(㎡)

优先权人

起始价
(元/月)

竞价保证金(元)

租赁年限(年)

租赁起止时间

租金缴交方式(是否递增)

租赁用途

1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601号

83.70

1758

7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2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602号

169.27

3555

14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3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603号

790.61

16603

66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4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604号

444.48

9335

37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5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605号

516.05

10838

43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6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701号

83.70

1758

7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7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703号

790.61

16603

66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8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704号

444.48

9335

37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9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705号

516.05

10838

43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0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802号

169.27

3555

14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1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803号

790.61

16603

66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2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804号

444.48

9335

37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3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805号

516.05

10838

43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仅用于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4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1层 107号商铺

106.78

6194

24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5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1层 108号商铺

106.59

6183

24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6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1层 109号商铺

123.19

7022

28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7

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1号(红楼)一层商业店铺C5、C11号

80.11

4368

17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8

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1号(红楼)一层商业店铺C10号

33.55

1208

48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19

连城县彭坊桥路1号第3层

972.9

8757

35000

3

从移交之日起算

按季缴交,第三年月租金较第二年月租金递增5%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用品、不得经营歌舞厅,不得经营酒吧、烧烤

备注:1.承租人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标的移交时间:接到出租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场所的移交手续。若逾期交付标的物,标的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但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若租赁物超过约定的时间30日后仍无法正常移交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退回所有款项出租人将无息全额退款,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该风险由承租人承担。3.成交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月租金的三倍。4.因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标的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承租人应在进场之前自行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合法使用手续,是否能够办理和实现预期租赁目的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不得以此原因提出异议,同时承租人自愿放弃与相关的一切诉讼权利,该风险由承租人独自承担。5.竞价成交后,成交人向产权公司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交易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