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审判大楼修缮(二次)结果公告

时间:2025-01-21 09:27   阅读341次

一、项目编号:[350825]LCCQ[CS]2024001-1

二、项目名称:审判大楼修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326号2幢1梯2904室 1,557,280.00元 96.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连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工程):

工程类(福建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房屋修缮 审判大楼修缮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和隔热保温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附件《工程审核书》 90日历天(遇开庭时不可在审判庭施工) 李达全 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闽2352007200703443 1,557,2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项淑芳
评审专家: 陈欢  林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载明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部分以下按1.0%;100-500(含)万元部分按0.7%;(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代理机构账号:开户名: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开户行:农业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1377 0101 0400 1826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工程:1.3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连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8号

联系方式:0597-891536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

联系方式:0597-8911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97-8911670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1日